法院立案前调解免收诉讼费,立案后调解减半收取诉讼费。庭外调解是指由其他组织主持的诉讼外解决纠纷活动,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的调解。诉前调解由人民调解工作室或法官与陪审员、调解员共同进行,公平且基于事实清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并可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法律分析
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因而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诉前调解主要包括情况如下:
1、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
2、具有法院审理性质,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法院开庭前对案件进行调解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公平的,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的情况,法院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结语
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时,将减半收取诉讼费;若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则同样减半收取诉讼费。庭外调解是指由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进行协商解决的活动。诉前调解可由人民调解工作室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保证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可以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