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如果第二次还是以同样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你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起诉。
一、怎么算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日期
从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日期。
我国法律上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十五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人民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不予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什么样的案件可以不受理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二、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