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被强征可向县政府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违法征收行为无效,责任人将受处分。回收农民土地使用权情况包括倒塌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非农户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接受转让或购买的宅基地。农民可积极参与被征用项目,获得工资且无需外出打工,同时照顾家人。争取更多利益是被征用土地时的重要目标。
法律分析
一、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
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
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哪些情况可以回收农民土地使用权
1.两年以上空闲、倒塌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这类宅基地所占的土地不能确权,已经确权的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和维护,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了两年却没建房也有集体回收,则注销土地登记。
2.农转非农户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
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这种情况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回收,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的保护,可以一直使用,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的这类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
其实大多数的土地被征用之后都需要劳动力来做农活,而我们农村人本身就是农业实操的,所以也可以积极配合进这个项目中。当你走进这个项目之后,就可以拿工资,并且也不需要再出去外面打工了,在自己家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同时还可以照顾到家中的小孩和老人。所以,土地被征用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尽可能的争取更多利益哦。
结语
合理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民土地被强征时,可及时向当地县政府反映,并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求助。强制征收未经农民签字是非法行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超越权限、违法批准土地占用的,其批准文件无效,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分。此外,农民土地使用权可在特定情况下回收,如长期空置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农转非农户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接受转让或购买的宅基地等。农民可积极争取自身利益,同时也可参与相关项目,解决就业问题,照顾家人。在土地被征用时,务必争取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