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产证改名字的流程和手续。房产证是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最直观的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法律分析
购房者通过房产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具有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房产证上改名字的流程
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下半年实施。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房产证改名字或者加名字的流程以及手续被越来越多的朋友所关注,因为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最直观的证明。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
改名字的流程:
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结语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而房产证上改名字的流程和手续则需要根据婚姻存续期间或非婚姻存续期间的不同情况进行办理。赠与房产时,受赠人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该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公证法(2017-09-01)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