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实际是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问题(办大证)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办理程序(具体以当地房管局要求为准)
一、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1、单位新建房屋申报房屋产权登记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①基建项目计划书(即计划部门批文)(原件);
②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⑤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⑥房屋测绘成果图(原件)、房屋总平面图。
2、私人新建房屋申报房屋产权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②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村)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红线图;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⑤房屋测绘成果图(原件);
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3、商品房屋申报房屋产权登记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①商品房计划批文(原件);
②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建设用地许可证(原件);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⑤施工许可证(原件);
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房屋测绘成果图(原件),房屋总平面图。
二、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办理程序:
1、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产权产籍股)提出申请,受理;
2、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产权产籍股)提供文件资料,收件;
3、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产权产籍股)派员现场勘查;
4、房屋测绘部门(测绘所)现场测绘面积;
5、缴纳测绘费,取得测绘成果图;
6、初步审核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合法;
7、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
8、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产权产籍股)复审有关文件资料;
9、房屋产权登记分管负责人审批;
10、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服务大厅)缮证;
11、发放房屋产权证;
12、所有文件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