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国内允许在国家批准的指定场所合法购买的带有专用标识的象牙,而国际贸易允许伴随狩猎纪念物的象牙,以及公约前象牙的贸易。如果非法买卖贩运走私象牙,将根据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最高法相关解释入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分别调整为“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上”,且明确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显然,在同等涉案金额情况下,适用新的司法解释量刑大幅减轻。
林濒发[2001]234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看到,一根未加工象牙价值25万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制品,根据重量核定价格,单价为41667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