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超负荷不吊:当行车负载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时,不得进行吊运。
2.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在没有专门人员指挥,或者指挥信号不清晰、吊运物体重量不明确、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吊运。
3. 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如果行车安全装置失效,或机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或故障,不得进行吊运。
4. 在重物上链乎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不得在重物上进行 chainsaw 加工或挖掘作业,不得吊运埋入土中的物件,以及不得歪拉斜挂物体进行吊运。
5. 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吊运物件必须捆绑牢固且平稳,活动零件需固定到位,清除无关物件后方可进行吊运。
6. 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吊物上不得有人站立,不得从人的头部上方越过或垂臂下方进行吊运。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对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吊运。
8. 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若吊物有棱角或缺口,未用垫木等材料妥善垫好的,不得进行吊运。
9. 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在六级以上的大风以及雷暴雨天气中,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10. 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在斜坡、坑沿或堤岸等不稳定区域,未经填实处理前,不得进行吊运。
行车,是人们对吊车、航车等起重机的俗称。行车驱动方式基本有两类,一为集中驱动,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二为分别驱动,即两边的主动车轮各用一台电动机驱动。中、小型桥式起重机较多采用制动器、减速器和电动机组合成一体的三合一驱动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桥式起重机为便于安装和调整,驱动装置常采用万向联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