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领域纠纷的种类有:
1、用人单位不肯申请工伤认定或阻挠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
3、客观事实不明或相关证据不足,导致工伤认定有争议的;
4、医疗诊断为复合伤病等,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
5、用人单位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