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包括为了防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则指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密切相关,必须满足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我国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规定了减轻或免除处罚,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要件包括不法行为的侵害性、正在进行的行为、现实性和防卫意识。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20条对什么情况下属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理论上几乎一致认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密切相连的,没有正当防卫的前提就没有防卫过当的存在。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的统一。防卫行为的正当性是指,实施防卫行为时明确有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和力度明显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力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从而使合法的防卫行为变成了不法的侵害行为,也是正当性的行为转化成非正当性的行为。应该说此种观点是完全符合立法意图的,并且从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刑事处罚的规定看--“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对防卫行为正当性的特点的肯定,从而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当我们在概念上弄明白正当防卫的时候,我们的头脑中就有了一条清晰的主线,但要想弄明白新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必须从正当防卫构成的要件入手,从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可以把正当防卫的要件归为以下几点:一是实施正当防卫时,必须有不法行为的侵害性;二是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的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着的,具有非常强的时间性;三是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具有现实性,不能想当然;四是实施正当防卫时,公民必须具有防卫意识。从正当防卫构成的要件来说,也就界定了正当防卫的权限。
结语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允许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要求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存在,且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同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并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可能会负刑事责任。然而,对于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情况,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界限在于以上要件的满足与否。理解正当防卫的要件,有助于明确公民的防卫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