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工伤残疾案件记录的处理,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责任主体(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共同协作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工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并承担相应的医疗、康复、赔偿等责任。同时,在工伤残疾鉴定、抚恤金申领等方面,工伤责任主体也应该提供支持和协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并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工伤职工对受到的损害有权按照工伤保险制度要求受到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未依照规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3.《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协助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伤残等级。”
因此,工伤责任主体应当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处理好工伤残疾案件记录,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