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权利,同时获得教育、就业、卫生、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并享有出入境、身份证、机动车等便利。
法律分析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8)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
(9)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拓展延伸
周口居住证的申请条件与程序
周口居住证是指在周口市居住并具备合法稳定居住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的一种证件。申请周口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在周口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3.有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租赁合同;4.有稳定的工作、学习或生活来源。申请程序包括:1.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住房证明等;2.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申请;3.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登记;4.等待审核和审批;5.领取周口居住证。持有周口居住证可享受相关便利,如办理社保、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权益。然而,持有周口居住证并不一定能够直接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要符合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结语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便利,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同时,居住证持有人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便利,如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职业资格考试等。周口居住证是周口市居民可以申请的证件,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持有周口居住证可享受相关便利,但出入境证件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