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立案后,应在四十五日内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若案情复杂,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应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允许合理延期。被劳动仲裁裁决后,雇主一般需支付拖欠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应在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上是关于仲裁立案和开庭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仲裁立案后具体会在四十五日内开庭。仲裁庭需要在该期限内完成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被仲裁有什么后果?
被劳动局仲裁后果,一般都会给付员工拖欠的工资。还要负担相应的赔偿,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双倍工资等等,承担费用支出。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之一。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仲裁立案多久通知开庭”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律师为大家解答了关于仲裁立案通知开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