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别人的暂住证可以上牌,但仅限于上别人名下的车牌,也就是车的车主变成了别人。
一般来说,非本地户口车主没有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是不能提车上牌的,在规定上必须要得到暂住证才能提车,但是也并非一定要本人才能提车,车主可以委托他人帮忙提车,出示他人的居住证即可。用别人的暂住证上车牌,就是帮别人买了一部车,这样干的话,不管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别人,都是存在着法律上的风险的:如果别人以车主名义索取车辆所有权,自己会很麻烦、甚至失去车辆所有权的;如果该车出现交通事故,名义的车主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想给车辆上牌照必须要提供自己的居住证明才可以,如果用他人的居住证明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自己的车子就是为别人而买的,所以一定要注意这其中的一些厉害关系,考虑清楚再这样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