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房产过户给孙子需办理签订合同、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依法登记后方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必须登记才有效,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不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登记机构应向申请人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爷爷的房产过户给孙子应该办理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爷爷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160;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160;【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160;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
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在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首先,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需办理房屋评估、缴纳税费等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避免出现纠纷。其次,要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此外,还需留意相关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确保按规定缴纳。最后,办理过户时,要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通过遵循正确的过户手续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爷爷将房产过户给孙子时,需要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并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存量合同等。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税费并领取完税凭证,最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遵守正确的过户手续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