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入户籍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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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7 02:20:58
婴幼儿入户籍要办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给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导读法律分析。给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给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幼儿入户籍要办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给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