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0日内。
依据《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严格保护。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举报人无法到现场领取奖金的,可以说明情况并提供指定银行账号,各州(市)公安局审核后,由省公安厅反恐部门汇至举报人指定账户。
扩展资料:
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提供涉恐可疑人员活动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人数实施奖励,每查证1人奖励500元至2000元。
2、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