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自然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购买自住住房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
法律分析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根据上述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有以上七种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