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强制职工内退,内退是一种保持劳动关系的制度。对于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申请并经企业批准,方可办理内退。企业应积极为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提供新岗位或转岗培训。无论是内退还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应根据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内退职工与在岗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没有区别,只要符合退休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分析
单位不可强制职工内退。内退指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或因职工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出岗位回家休养,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提供转岗培训。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在内退期间企业还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内退职工与在岗职工就社会保险来说,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内退以后符合退休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拓展延伸
评估单位内退制度的效益及改进方向
单位内退制度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企业内部员工的福利和组织的运作效率。通过评估单位内退制度的效益,我们可以了解该制度对员工的吸引力和激励程度,以及对组织的长期发展是否有积极影响。此外,评估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提出改进方向。例如,可以考虑增加退休金福利、优化退休年龄政策、加强退休后的职业发展支持等措施,以提高员工对单位内退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通过评估和改进,单位内退制度将更加合理、公平,并更好地满足员工和组织的需求。
结语
单位内退制度的评估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福利,也关系到组织的运作效率。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该制度的吸引力和激励程度,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通过增加福利、优化政策、加强职业发展支持等措施,我们可以提高员工对内退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退制度将更加合理、公平,并更好地满足员工和组织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六条 乡镇企业停业、终止,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有权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或者由职工自谋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