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禁止在天然水区域禁捕,是为了保护成都地区水里的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鱼类等生物增长限制取决于现有数量规模,原始的平均数量和环境。 为了维持其高产,必须有足够的具有生育能力的成熟父母,产卵的雌性和合适的关键环境,以使该种群成功地经历其生活史的不同阶段。 但是,由于环境多变,不同年份的种群增长往往不稳定。
负责任,可持续的捕捞不应使资源利用水平超过净增长所补充的数量,但这并不意味着特定年份的渔获量绝不能超过数量的年增长。无论采用哪种捕鱼策略,由于自然的巨大变化和不确定因素太多,某些年份的产量可能超过该年鱼数量的实际增长。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应将一个或一些种群的生物量减少到预定的极限参考点以下,因为这很可能导致种群减少。如果不遵循这一原则,资源将逐渐枯竭,无法提供最优的平均产出和最优的经济回报。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生物数量将减少,由于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造成经济浪费甚至渔业的完全崩溃,可能达到极其危险的程度。
对于此政策,必须强化渔民等群体的思想,让他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因此,首先要使渔民,渔民,行政领导和群众统一思想和认识。 鉴于渔民的各种想法,例如失业和害怕遭受损失,通常是通过召开各级渔业管理工作会议,安置好这些渔民。渔民和船员应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原有的层次上提高认识,并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认可捕鱼禁令,知道近期和长期利益以及地方和总体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