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期间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的来说,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而言,补签名、夫妻双方事后重新共同出具欠条或夫妻一方出具确认书为最常见、最直观的追认形式;其次,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体现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有关证据也可以作为形成追认的有效形式;同时,未签字一方在事后的共同还债等行为也可以作为形成追认的有效形式。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与责任分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与责任分担是指当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时,如何确定债务的有效性和各方的责任分担。在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是指确认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的法律效力。追认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履行。而责任分担则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状况、婚姻关系等因素,确定各方承担债务的比例或方式。在确定责任分担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债务来源等因素,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与责任分担是一个综合考量各方利益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上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