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货车超限超载情形。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扣6分,罚款500-2000元;超过30%-50%或违规载客,扣3分,罚款500-2000元;未达30%,扣1分,罚款200-500元。超载货运车辆根据类型有不同规定。超过限定高度、宽度、长度或总质量,根据轴数和车型不同,罚款金额有所区别。认定标准需遵守相关要求。冷藏车、空气悬架车辆等特殊车辆不属超限运输车辆。
法律分析
小货车超载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3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一次扣1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5、运输单位的车辆具有前款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货车的类型不同,对于超载的规定也是不同的,货物运输车辆有以下情形的即为超限超载运输: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3、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4、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5、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结语
货车超载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超载的处罚标准是根据超载比例和具体情形而定。一旦货车超载,驾驶员将面临扣分和罚款的处罚,甚至可能导致车辆被扣留。此外,如果运输单位的车辆多次违法且不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面临罚款。根据不同类型的货车,超载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包括车高、车宽、车长以及车货总质量等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冷藏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等不被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