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禁养犬种名单如下:
1、藏獒2、日本土佐犬3、意大利卡斯罗4、意大利纽波利顿5、阿根廷杜高犬6、法国波尔多7、俄罗斯高加索8、巴西非拉犬9、中亚牧羊犬10、安纳托利亚牧羊犬11、美国斯塔福郡梗12、德国牧羊犬13、比利时马林诺斯犬14、比利时牧羊犬15、大丹犬16、纽芬兰犬17、爱尔兰猎狼犬18、威玛猎犬19、牛头梗20、灵缇21、阿富汗猎犬22、秋田犬23、杜宾犬24、布雷猎犬25、大白熊犬26、圣伯纳犬27、罗威纳犬28、苏俄猎狼犬29、比特
30、马士提夫。
重点管理区:
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
其他区域和前款所列区域内的农村,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的街道、建制镇和人口聚集的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重点管理区管理。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个人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携犬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单位需要继续养犬的,市公安部门应当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延续手续。
综上所述: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南京在养犬重点管理范围内禁止饲养30种大型犬、烈性犬以及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成年犬体高(肩高)超过61cm以上的成年犬种。养犬需办理犬证。携犬出户,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法律依据】: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一)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