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妇女若仍在原居住地或未取得新居住地的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确权时仍属于女方。离婚后的土地权益应依法保护,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离婚与土地分割无关,土地权属需经过登记程序确认。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后,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离婚后女方的土地如果所属权是归女方,就归女方所有,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土地确权离婚能分割吗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这和离婚不离婚没有任何关系,农村的土地也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地上建筑物部分。土地承包到期以后,村集体有权决定是否收回重新发包。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结语
离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根据法律予以保护。然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离婚并不会影响土地的归属权。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土地确权的程序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和颁发土地证书等程序,才能最终确认和确定土地权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