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刑法对挪用罪的数额认定:个人挪用用于非法活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个人挪用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个人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
法律分析
新刑法挪用罪的数额认定: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拓展延伸
挪用罪的新刑法规定数额认定标准是否有变化?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挪用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发生了一些变化。在过去,数额认定主要依据挪用的具体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然而,新的刑法规定引入了更多的因素来确定数额认定,如挪用的财物价值、对社会影响等。这意味着即使金额较小,但如果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仍可能构成挪用罪。因此,数额认定不再单纯以金额为依据,而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这一变化旨在更准确地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加强对挪用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语
新刑法挪用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发生了变化,不再单纯以金额为依据,而是综合考虑财物价值、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即使金额较小,但若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仍可构成挪用罪。这一变化旨在更准确地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加强对挪用行为的打击力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