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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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21:52:45
个体户营业执照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导读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个体户营业执照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