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
2、准备贷款信息,如果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相应的个人消费用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3、看房评估,提交上述材料后,银行应根据提交的材料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4、贷款审批,提交所有贷款审批估报告或勘估意见给银行审批;
5、贷款合同公证,借款人级抵押人填写贷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章,公证人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贷款合同公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