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的车根据购买方式归属个人或共同财产;婚后嫁妆的钱一般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分居后赚的钱,是否属共同财产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后买的车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嫁妆的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嫁妆的钱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嫁妆一般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获得的,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嫁妆也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获得,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此时嫁妆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消失,分居期间双方所得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原则上均等分割。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可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相当财产抵偿。至于婚后购买的车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购买的,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登记在配偶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至于婚后嫁妆的钱,一般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否则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