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需按约定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如损坏由其赔偿;若非承租人责任导致损坏,可要求减少或免租金。承租人若未按约定使用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1、租赁的房屋损坏,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不善、或者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而导致的,由承租人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则承租人不赔偿,并可以根据租赁物的损坏情况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租赁房屋损坏后如何维权与索赔
租赁房屋损坏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与索赔。首先,及时通知房东或房屋中介,详细描述损坏情况,并要求进行修复或赔偿。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告等,以证明损坏的程度和原因。如果房东或中介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住房管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在维权过程中,与房东或中介保持书面沟通,记录所有交流内容。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索赔途径。请记住,维权与索赔需要依法进行,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租赁房屋损坏后,您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合同规定,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过失导致的,承租人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损坏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要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同样地,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而导致损失,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维权过程中,及时与房东或中介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告等。如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