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保障毕业生权益的重要文件,涉及干部身份、档案和户籍等事项。它是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并被单位接收后自行终止。
法律分析
三方协议不可以随便签的,因为三方协议关系到毕业生的干部身份、档案及户籍的挂靠等事项,同时也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拓展延伸
三方协议签署的法律限制与要求
三方协议签署涉及法律限制与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签署三方协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各方必须具备签约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协议内容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各方权益平衡。另外,协议签署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用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最后,协议签署前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各方应全面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总之,签署三方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结语
三方协议的签署必须慎重,因为它涉及到毕业生的身份、档案和户籍等重要事项,同时也能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犯。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达方式,能够解决一系列与毕业生相关的问题。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并被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签署三方协议需要满足法律的限制和要求,包括签约能力、合法合规、权益平衡、自愿平等等原则。确保协议的合法性,维护各方的权益,是保持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