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7 09:12:44
西安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法律分析: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导读法律分析: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分析: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西安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法律分析: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