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即使没有房产证,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具有效力,法律没有规定产权登记为生效要件;购房定金交多少是双方自主协商,不得超过20%,但一般难以退回,除非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资格、存在欺诈行为或双方无法协商合同条款,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未能订立。
法律分析
一、没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使房屋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以办理产权登记为生效要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购房定金交多少
1、按规定,购房定金交多少,是购房方及开发商双方之间自主协商的事情,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还是需要注意地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购买价值一百万的房子,那么交纳的定金最多就不宜超过20万。
2、买房的人需要注意,购房定金给了之后,一般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买房了的话,就很难退回来了,具体地话,不想买房了,只有在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要求退还: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结语
购房合同有效性与房产证无关,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效力。购房定金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不想继续购房,定金难以退回,但存在特定情况可要求退还,如开发商无销售资格、存在欺诈行为或合同无法订立等。根据《民法典》,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订立,出卖方也应返还定金。购房需谨慎,合同约定及法律保护是保障权益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