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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7 09: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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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

一、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1、货车加护栏算改装。私自给货车加护栏,即使不超高、不超宽,也是属于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货车允许加装的就只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以及机动车内饰。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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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1、货车加护栏算改装。私自给货车加护栏,即使不超高、不超宽,也是属于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货车允许加装的就只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以及机动车内饰。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第十一条;


一、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
1、货车加护栏算改装。私自给货车加护栏,即使不超高、不超宽,也是属于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货车允许加装的就只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以及机动车内饰。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汽车改装哪些是合法的
1、轮胎样式,轮胎的尺寸大小规格要与登记证书上一致。在不改变车身长度与宽度以及车身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更换轮胎;
2、加装行李架和侧面脚踏板;
3、车身颜色,改变车身颜色,要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登记变更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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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

一、货车加护栏算不算改装。1、货车加护栏算改装。私自给货车加护栏,即使不超高、不超宽,也是属于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货车允许加装的就只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以及机动车内饰。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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