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责任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
2、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无免责事由。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如何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支付一定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客未到期房租可以退还吗
房客租住房屋未到期,已经交纳的房租,可以协商退还。如果存在违约行为,一般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已经交纳的租金不会全部退还。具体是否退还,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