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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车管所交罚款还是交警大队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7 10: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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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车管所交罚款还是交警大队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需要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一、交通违章最晚可以过多久处理。交通违章最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第十五日处理。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缴纳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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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生交通违章行为,需要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一、交通违章最晚可以过多久处理。交通违章最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第十五日处理。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缴纳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需要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一、交通违章最晚可以过多久处理

交通违章最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第十五日处理。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缴纳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另外,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三、行政处罚款怎么上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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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违章行为,需要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一、交通违章最晚可以过多久处理。交通违章最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第十五日处理。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缴纳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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