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但是在实践中离婚诉讼,会出现被告没有出庭应诉缺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往往会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对于一审的判决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案件当事人都享有上诉的权利。那么案件到了二审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因为法院是否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所依据的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到了二审审理阶段,对方依旧没有到庭,二审法院基本上会维持原判;如果在二审中,对方到庭了,对于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一、二审发回重审多久会开庭
二审发回重审一般三个月内会开庭。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要在第二审立案那天起的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1、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3、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二、交通事故一般几次开庭
面对交通事故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就赔偿、责任认定等等上面存在纠纷的时候,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起诉,在法院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之后也会进行开庭审理,当事人要参加。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没有具体限定要开庭几次,一般一到二次即协调解决或判决了。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在当事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判决数额支付,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