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被拘留、逮捕、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相关人员在此期间需要遵守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被拘留人员的权利包括:被告知被拘留的理由和期限、向家属或者代理人通知被拘留的情况、接受律师会见、享有医疗卫生和休息等权利。
被拘留人员的义务包括:遵守监规、服从管理、不得破坏监所秩序等。
逮捕人员的权利包括:被告知逮捕的理由和罪名、聘请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等。
逮捕人员的义务包括:不得拒绝接受辩护律师、协助侦查、不得破坏证据等。
羁押人员的权利包括:被告知羁押的理由和期限、接受律师会见、向监管机关提出申诉等。
羁押人员的义务包括:遵守监规、服从管理、不得破坏监所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被拘留的人有权要求立即通知他的家属或者指定的代理人,并介绍被拘留的情况。被拘留的人还有权接受医疗卫生和休息。
第三十七条 被拘留的人有权聘请律师,并且律师必须及时会见被拘留的人。
第三十 被拘留的人应当遵守监规,服从管理,不得破坏监所秩序。
第六十六条 被逮捕的人有权聘请律师,并且律师必须及时会见被逮捕的人。
第六十七条 被逮捕的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第六十 被逮捕的人应当协助侦查,不得破坏证据。
第七十六条 被羁押的人有权向监管机关提出申诉,并且监管机关必须及时处理。
第七十七条 被羁押的人应当遵守监规,服从管理,不得破坏监所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