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具有多重作用,主要包括:
1、作为交易的凭证,用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作为税务机关监管企业经营和征税的依据;
3、作为消费者维权和报销的凭证。
是交易双方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书面证明,它记录了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和税额等信息。
常见的有三种。包括:专用、普通和专用。具体如下:
1、专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
2、普通。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
3、专用。专业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综上所述,开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既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的依据,也是消费者维权和报销的重要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