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判决书是判决的书面形式,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判决是指人民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裁定是指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一、申请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上诉案件如何裁判?
第二审人民审理终结,经合议庭评议,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和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除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外,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诉讼标的重新起诉。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裁判所确认的义务。否则人民即可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人民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得延长。
三、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内没有向人民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案件一审的判决书,如果没上诉的话是十五天后生效;裁定书是十天.二审是当即生效.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是十天后生效.
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