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根据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判五至七年有期徒刑。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财物损失等增加刑期,如每增加一次寻衅滋事可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引起精神失常或自杀造成伤亡可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强拿硬要财物或损毁占用财物也会增加刑期。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详细量刑标准: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三、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刑罚确定:法律依据与裁量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刑罚确定涉及多个因素,其中法律依据和裁量标准是主要考虑因素。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刑罚范围在法定刑和量刑裁量范围内。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裁量标准则包括犯罪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等方面。法官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过错程度、犯罪的后果和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量刑裁量。因此,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根据法律依据和裁量标准综合考虑,确定适当的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严肃性。
结语
寻衅滋事罪的刑罚确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和裁量标准,法官会在法定刑和量刑裁量范围内综合考虑,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严肃。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综合评估犯罪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以便确定适当的刑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