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规定,包括首部、案件事实、判决理由和尾部等部分。其中,首部应当写明制作文书的名称、案件号、公诉的名称、被告人基本信息、辩护人身份、案件由来。案件事实部分应当写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要点、确认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判决理由部分应当依据刑法写明判决理由。尾部应当写明参与审判的人员的名字、日期。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文书写作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判决书的格式是:
1、首部,写明制作文书的名称、案件号、公诉的名称、被告人基本信息、辩护人身份、案件由来;
2、案件事实,写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要点、确认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
3、依据刑法写明判决理由;
4、依据法律条文作出定性处理结果;
5、尾部,写明参与审判的人员的名字、日期。
拓展延伸
刑事判决书样式是什么?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法律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应当遵循一定的样式和内容要求。
首先,判决书应当包括判决书字号、案件编号、原告姓名、被告姓名、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及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期限、上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判决日期等。
其次,判决书应当简明扼要、准确清晰地表达人民的裁判结果和理由。文字应当通俗易懂,用词准确,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模糊表述。
此外,判决书中的诉讼费用应当明确列出,包括诉讼费用的种类、诉讼费用的数额、诉讼费用的缴纳方式等。
最后,判决书应当加盖人民印章,并由法官签名或者盖章。
总之,刑事判决书应当按照一定的样式和内容要求进行制作,以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权威和生效。
结语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应当遵循我国法律文书写作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首部、案件事实、判决理由和尾部等内容。首部应当写明制作文书的名称、案件号、公诉的名称、被告人基本信息、辩护人身份和案件由来。案件事实部分应当写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要点、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判决理由部分应当依据刑法写明判决结果。尾部应当写明参与审判的人员名单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