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保帐户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门诊待遇、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此外,医保的变化还可能对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产生影响,如养老金、失业保险等。因此,职工需要密切关注医保的变化,及时了解相关调整对自身福利的影响,做好个人规划和调整。
综上所述:医保的变化对职工福利有着深远的影响。随着医保的调整和改革,职工的医疗保障范围和待遇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到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门诊待遇、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此外,医保的变化还可能对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产生影响,如养老金、失业保险等。因此,职工需要密切关注医保的变化,及时了解相关调整对自身福利的影响,做好个人规划和调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按规定计入统筹基金账户的医疗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