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一、反诉提出时间是多长
反诉提出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作为一种诉,在程序上与本诉的提起是相同的。
二、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的处分
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决定是否起诉和是否撤诉。原告有权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决定是否向人民提起诉讼。在立案后,原告也有权决定是否向人民提出撤诉申请,但具体是否受理原告诉讼请求或者准许原告撤诉,则要由人民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决定变更诉讼请求、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申请强制执行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和解等。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理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