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增加基准刑的10%-40%,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一、有前科能判缓刑吗?
有前科能否判缓刑的问题。首先必须明白,《刑法》之所以规定缓刑,是充分考虑到,部分被告人通过接受审判,已经得到足够的教育和警戒,再犯罪的可能性低,没有进行特殊预防的必要性。其次,缓刑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表现,逐步扩大缓刑的适用比例已成为一种趋势。因此,只要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时又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不管是否有前科,都可以适用缓刑。最后,问题是,怎样区别前科和累犯呢?所谓前科,是指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可见,任何人只要接受过刑事处罚,就有了前科,至于旧罪与新罪的时间间隔、罪名、刑罚,则在所不问。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构成一般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这三类犯罪的,就构成特殊累犯。可见,前科与累犯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有前科的人可能是累犯,也可能不是累犯。因此,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人,依然可以适用缓刑。
二、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刑法理论将这一犯罪形态称为特殊累犯。从规定的变化中,可以看出,特殊累犯的范围得以扩大,笔者将从修改前的规定着手来分析这一变化。
三、特殊累犯的特殊之处是什么
特殊累犯的特殊之处: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