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是一种由单位缴纳,面向职工,给予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工伤和职业病的经济保障制度。如果职工发生工伤致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根据工伤程度和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某职工致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还可以申请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如果致残不属于工伤,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面向职工,向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的职工及其合法受益人提供一定经济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伤残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单位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一)伤残程度在六级以上的,按照伤残程度、工资和工龄计算伤残津贴;
(二)伤残程度在七级、八级的,额外计发生活补贴;
(三)伤残程度在九级以上的,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四)失去劳动能力的,按照相应的失能等级计算失能津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受到工伤致残的,应当进行工伤鉴定。鉴定结果是工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不影响受救济和其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应当用于支付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