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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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0 17:57:13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的职责如下:1、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执教,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向素质教育转轨。2、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上齐上好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4、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质量观,教学中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5、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耐心辅导差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工作,认真阅读各种教育书刊杂志,内强修养,外练基本功,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导读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的职责如下:1、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执教,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向素质教育转轨。2、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上齐上好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4、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质量观,教学中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5、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耐心辅导差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工作,认真阅读各种教育书刊杂志,内强修养,外练基本功,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
教师的职责如下:
1、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执教,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向素质教育转轨;
2、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上齐上好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4、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质量观,教学中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耐心辅导差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工作,认真阅读各种教育书刊杂志,内强修养,外练基本功,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7、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8、团结同事,互教互学,坚持正义,少说空话、废话,多干实事、正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的职责如下:1、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执教,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向素质教育转轨。2、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上齐上好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4、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质量观,教学中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5、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耐心辅导差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工作,认真阅读各种教育书刊杂志,内强修养,外练基本功,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