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警和立案的要点:交通事故需要立即报警的情形包括死亡事故、伤人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如无有效驾驶证、酒驾、超载等),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包括适格的原告(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具体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其他人应予以协助。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需要报警的情形有哪些
1、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应该立即报警。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3、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4、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财产损失的;或者事故中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要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二、交通事故报警后立案的标准
第一、适格的原告。所谓的“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交通事故案件中,适格的原告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具体而言:在交通事故伤残案件当中,适格的原告仅仅是事故受害人本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适格的原告则是死者的近亲属。
第二、明确的被告。确的被告是指被告必须是明确、具体的。通常在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话,需要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如果被告是法人的话,则提供法人的工商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
第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的数额是确定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必须在诉状中写明每个赔偿项目及其数额。
第四、具体事实根据和理由。事实根据是指相关的证据支持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存在。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则是指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事故的真实发生以及各项损失。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根据情况及时报警。对于发生死亡或伤人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对于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满足特定情形的,也应立即报警。此外,对于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也应立即报警。如果发生无检验合格标志或无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事故涉及碰撞建筑物等情况,我们应拍照或标记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报警。在交通事故报警后立案时,需要有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具体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我们也应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四节检验、鉴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