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方法如下:
1、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