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不履行的情形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一、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仲裁协议如何撤销?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仲裁协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定可撤销情形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要点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形式方式有以意思表示撤销;提起诉讼撤销;请求仲裁机构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三、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签订了合同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