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延期开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以及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因此,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
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拓展延伸
原告是否可以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的。例如,原告可能因为身体健康问题、重要证人无法到庭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推迟开庭时间。然而,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考虑,并权衡原告的权益与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原告应尽早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最终,法院将根据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庭的决定。因此,原告可以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但是否获准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
结语
原告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法院将会审慎考虑原告的申请,权衡其权益与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原告应尽早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最终,法院将根据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开庭。因此,原告可以申请延期开庭,但是否获准将视具体情况和法院裁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