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般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后,会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并指派不少于二名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交警到现场之后,首先会出示工作证、执法证等。接下来就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行人绕行、有危险物品的及时上报、确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等。在此之后会采取如下措施:对现场进行勘查,比如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其中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察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交通警察还应当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察笔录。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检查物品。讯问或询问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经过勘验、检查、调查后,确定当事人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需要注意其中包含的内容有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基本事实、证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